【支付的个税属于现金流量表中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还是支付的各项税费】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企业需要将各项现金支出分类归入不同的项目,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其中,“支付的个税”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经常发生的一项支出,但其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归属问题容易引起混淆。本文将对此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
一、总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规范,“支付的个税”通常是指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即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中由企业代为缴纳的部分。这部分支出应归类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下,而不是“支付的各项税费”。
原因如下:
1. 个税的性质:个税是企业代扣代缴的税款,属于与职工相关的支出。
2. 现金流量表的分类原则:现金流量表中“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也包括代扣代缴的个税。
3. 税务类支出的区分:如企业自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则归入“支付的各项税费”。
因此,支付的个税应计入“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而非“支付的各项税费”。
二、分类对比表
项目 | 内容说明 | 属于“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属于“支付的各项税费” |
支付的个税 | 企业代扣代缴的员工个人所得税 | ✅ | ❌ |
支付的工资 |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 | ✅ | ❌ |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企业自身的所得税费用 | ❌ | ✅ |
缴纳的增值税 |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产生的增值税 | ❌ | ✅ |
缴纳的印花税 | 与合同相关的税款 | ❌ | ✅ |
三、结论
综上所述,支付的个税属于现金流量表中“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而非“支付的各项税费”。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正确识别并分类该笔支出,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现金流项目的分类,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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