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本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在过去的一年中,各基层单位和部门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履职尽责,在完成重点任务、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重点项目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以及日常事务管理中,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
这些先进集体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事迹充分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展现了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凝聚力。
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经综合评定,决定授予以下集体“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名单)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全体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决定。
(单位名称)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