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为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提升科研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发展平台,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电子科技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包括校内流动站和校外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涵盖博士后的招收、聘任、日常管理、科研支持、考核评估、待遇保障以及出站安排等多个方面,力求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博士后管理体系。
在博士后招收方面,学校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需求,积极引进优秀青年学者。申请者需具备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博士后导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支持。
在日常管理中,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定期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学校将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实验设备及科研经费支持,确保其能够顺利开展研究工作。
同时,学校还注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支持,鼓励其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科研视野与创新能力。对于表现优异的博士后,学校将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并协助其顺利进入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
在考核与评估方面,学校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对博士后在科研成果、学术贡献、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博士后续聘、晋升及出站的重要依据。
此外,学校还高度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保障,明确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住房福利等基本权益,并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和服务支持。
通过实施《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将进一步优化博士后管理制度,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科研氛围,助力青年人才成长与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