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第一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本方案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过程与结果并重,兼顾个人贡献与团队协作,力求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龙山县第一小学全体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及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及其他非教学岗位人员不纳入本次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二、绩效工资构成
教师绩效工资由基本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 基本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基本职责、工作量、职称等因素进行核定,作为教师基本收入保障。
2. 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研成果、班级管理、出勤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评定,体现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和激励效果。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1. 教学工作量:包括授课课时、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情况,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2. 教学质量:通过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满意度调查、同行听课评价等方式综合评定。
3. 师德师风:考察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反师德行为,注重日常行为表现。
4. 教研与培训:参与各类教研活动、公开课、课题研究、继续教育等情况纳入考核。
5. 班级管理:对班主任或相关教师的班级管理成效进行评估,包括学生成绩、纪律状况、德育效果等。
四、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 每学期末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形成最终评定结果。
2. 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结果分档发放,实行差异化分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 对于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扣减或取消当期绩效工资。
五、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龙山县第一小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通过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高效的教师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