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道路环境质量与管理水平,推动“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路长制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科学的积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激发各级路长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实行“路长制”的道路管理区域,涵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重点街区等各类道路。各路段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路长,负责日常巡查、问题发现、协调处理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将建立一套完整的积分考核体系,对路长的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评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巡查频次、问题上报及时性、整改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协作配合程度等方面。每一项指标均设有相应的评分标准,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积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绩效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积分排名靠前的路长,给予通报表扬和相应奖励;对积分较低、履职不到位的路长,则进行约谈提醒或调整岗位,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同时,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还将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外,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市民意见,进一步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总之,《路长制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是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