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降低行政成本、防止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配备的公务车辆,包括用于日常办公、会议接待、公务出差、应急处置等用途的各类车辆。所有驾驶员及使用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车辆管理职责
1. 办公室(或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统一调配、日常维护、安全检查、油料管理及费用核算等工作。
2. 驾驶员:须持证上岗,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与检查,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 使用人:应提前申请用车,如实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明确出车时间、地点、事由及随行人员等信息,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车辆。
三、车辆使用规定
1. 公务车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严禁用于个人事务或非公务用途。
2. 车辆使用应坚持“先急后缓、先公后私”的原则,优先保障重要会议、紧急任务及重大活动的用车需求。
3. 出差或外出执行任务时,应合理安排路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驶里程,节约燃油消耗。
4. 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调度与审批流程
1. 使用人需提前通过内部系统或纸质表格提交用车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及人数。
2. 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并做好出车记录。
3. 对于临时性、突发性公务用车,可由值班领导或负责人口头批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
1. 所有公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维修费用应严格控制,实行定点维修、费用报销制度,杜绝虚报、冒领等行为。
3. 驾驶员应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因车辆故障影响公务行程。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办公室应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停放、超范围使用等问题。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务出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