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会组织的财务运行,保障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会会费收缴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部门及全体职工。凡属工会会员的职工,均应按照本规定缴纳工会会费。
二、会费标准
工会会费的缴纳标准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一般情况下,会费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三、缴纳方式
1. 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代扣代缴,每月随工资发放时一并扣除。
2. 新入职职工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会费缴纳,特殊情况需经工会批准。
3. 会员因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会费变更或停缴手续。
四、会费使用
工会会费主要用于工会日常运营、职工福利、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及维权服务等方面。会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五、监督管理
1. 工会经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3.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会费的职工,工会可采取提醒、教育等方式督促其履行义务。
六、附则
1. 本规定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定,有助于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群众,推动企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