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办法的要求,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还强调了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性,并明确了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享有的权力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此外,《办法》还特别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广泛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手段,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事业的发展。
总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8号令)不仅为我国构建起了一套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响应号召,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这场关乎全民福祉的伟大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