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局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全面细致的清查工作,摸清家底,理顺关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科、办公室、设备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涵盖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同时,对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也进行必要的核查。
四、工作步骤
1. 准备阶段
制定详细的清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准备必要的表格和工具。
2. 实施阶段
各部门按照分工开展自查,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并提交至清查办公室汇总。
3. 复核阶段
清查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实地盘点。
4. 总结阶段
对清查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报请领导审批后执行。
五、工作要求
-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 清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任何敏感信息。
-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 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 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技术保障。
-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推动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是《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同事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此次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