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建设质量和水平,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城乡建设管理体系,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网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城市通行能力。同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农村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
(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技术,推广装配式建筑模式,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标准,逐步淘汰高耗能建筑。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三)改善城乡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居住舒适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租赁住房市场建设。
(四)强化历史文化保护。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彰显地方特色。合理开发利用历史街区资源,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增强城市软实力。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本土化专业队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活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开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